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办理条件详解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是影视制作机构拍摄和制作电视剧的重要资质,其中《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因其有效期长达两年且对持证机构在有效期内制作的所有电视剧均有效,成为许多制作机构追求的目标。本文将详细解析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办理条件。


  一、基本资质要求

  1. 独立法人资格:申请机构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 专业人员与工作场所:需拥有符合经营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有关专业人员,以及相应的工作场所。

  二、制作业绩要求

  1. 制作完成一定数量的电视剧:电视剧制作机构在连续2年内制作完成6部以上单本剧或3部以上连续剧(每部连续剧至少3集以上)。这一条件是为了确保申请机构具备稳定的制作能力和丰富的制作经验。

  三、法定代表人及机构记录

  1. 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需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记录。

  2. 机构无被吊销许可证记录:同时,申请机构也需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其他条件

  1.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这是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首要资质条件。只有先获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才有资格进一步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2. 资金证明:申请出品影片的制片单位,需提供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近期资金证明,制片单位实有资金原则上应达到所拍摄影片成本的三分之一以上。

  3. 提交相关材料: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交一系列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报告、申请表、近两年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制作完成的电视剧目录等。

  五、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按照要求准备齐全所有申请材料。

  2. 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省级广电局或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3. 审核与批准:经审核同意后,由省级广电局或业务主管部门向广电总局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4. 领取证书: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可前往指定地点领取《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