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拍摄立项如何办理

更具广播电影电视局颁发《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取消原有的“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审批”制度,实行“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自公示管理暂行办法”。但凡是电视剧在拍摄前是必须要经历电视剧拍摄前的备案公示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中直单位制作机构拍摄制作电视剧的备案管理和全国拍摄制作备案电视剧的公示管理。?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所属制作机构拍摄制作电视剧的备案管理。那么全国报广电总局公示的拍摄制作备案剧目须提交哪些材料呢?

全国报广电总局公示的拍摄制作备案剧目须提交下列文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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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整填写由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统一印制的拍摄制作备案公示表格,包括加盖对应的公章。

(二)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剧情简介,准确表述该剧主题思想、时代背景、主要人物和主要情节。?

(三)特殊题材的拍摄制作备案剧目,须附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