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认证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附 则

高新认证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的附则部分主要讲述的是什么内容?根据一些想要了解管理规定的需求,下面详细介绍一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附则内容。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1996]018号)、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2000]324号),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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