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注册欧盟商标必须要注意这四点!

2017年,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正式公布了最新版的欧盟商标审查指南草稿,注册欧盟商标又有了新的变化。注册欧盟商标政策有哪些变化?注册欧盟商标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小编整理了“注册欧盟商标”的相关信息,分享给大家参考!

一、欧盟商标的新类型的引入

在新《条例》中,欧盟商标取消了对“图形表示”(Capable of being Represented Graphically)的强制性要求,允许通过一般现有技术,将标识通过可能的方式呈现。同时,新《条例》增加了“颜色”和“声音”作为可注册的标识。

此外,新《条例》还引入了一种新的商标类型—欧盟证明商标(European Union Certification Mark)。这种新型的证明商标用于识别特定的商品或服务,类似于我国的证明商标。

二、商品或服务描述的新要求

不同于以往的宽松要求,新《条例》要求商标申请人必须具体、清楚和准确地描述出所指定的商品和服务,有关机构可以据此明确地划定出商标的保护范围。

三、侵权认定的变化

1.企业名称使用的商标限制

 新《条例》新增规定:将他人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使用在商品上可能会被禁止。这一规定可以理解为:一是并非所有的将他人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使用都构成侵权;二是如果将他人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使用,而且同时将这一企业名称使用在商品上,可以判定为侵权。

2.过境侵权货物的认定

基于商标的地域性特点,海关执法的重点一般集中在投放于本辖区的货物,而对过境货物侵权的认定,往往采取比较保守的态度。但根据新增规定,商标所有人无需证明过境货物将会投放到欧盟市场,只需证明该商品满足如下三点,即可阻止侵权货物进入欧盟:第一,该货物包括其包装来自第三方,具有同欧盟注册商标相似或容易混淆的标识,且未经授权;第二,该货物正处在交易过程中;第三,该货物在欧盟没有获得自由流通的资格。

3.抢注行为的直接认定

如果出现代理人或代表人抢注欧盟商标的情况,权利人可以直接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或者欧盟商标法院请求转移该商标,不再需要请求宣告商标无效或是提起商标无效的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