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注册也能蹭热点?!来聊聊商标注册那些事!

自从新浪微博设立了微博热搜榜这个功能,每天都有各种新鲜事情或是网络热词出现在微博首页上。很多人开始询问:网络热词能否申请商标注册?具体的标准有哪些?如何将网络热词申请为商标?小编整理了“商标注册”的相关信息,分享给大家参考!

一、网络热词是否具备合法性

此网络热词如需要申请商标注册,需要具备合法性,不能违背《商标法》相关规定。“?丝”、“躲猫猫”、“逼格”等网络热词,如果将其注册为商标,容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因此商标局对于此类网络热词的商标注册申请,往往都会驳回。

二、网络热词是否具有显著性

显著性是区别或识别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因此网络热词能否成功注册商标,取决于其是否具备足够的显著性,可以区分商标标识的商品或服务。网络热词在网络中使用频率甚高,容易被认定为已经通用化,缺乏显著性。如有申请人将“小鲜肉”,在第二十九类食品鱼肉申请商标注册,最终因为缺乏足够的显著性而被驳回。

三、网络热词是否具有在先性

商标注册申请遵循在先申请原则,如果已有相同或类似的商标提交注册或者已经注册成功,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都会被驳回,因此在将网络热词申请商标注册时,需要留意是否会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如“喜大普奔”在第三十三类上有3件商标注册申请,除第一件被核准注册外,其它两件都被驳回了。

综上所述,如果网络热词具备显著性、合法性,申请人在将网络热词注册为商标时也拥有在先性,大致是可以成功将网络热词注册为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