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条件有哪些?
除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的经营范围要有确定的出版范围;
2、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3、有必要的编辑出版机构和专业人员;
4、有适应出版业务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场所。
5、申请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应当由主办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办理材料有已下8条:
1、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制发的《互联网出版业务申请表》。
2、单位的概况。
3、技术和管理人员清单及不少于10人身份证、学历/职称复印件。
4、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办理的单位必须至少5名专业编辑人员(含2名或2名以上中级编辑)专业职称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5、房产证及有效期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6、申办单位近期两年的验资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7、申办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单位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说明。
8、已取得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同意的前置审批文件或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