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网络视听许可证,多个直播平台被查处!

什么是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

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是指利用摄影机、摄像机、录音机和其他视音频摄制设备拍摄、录制的,由可连续收听的声音组成的视音频节目,企业从事网络视听服务业务就需要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简称网络视听许可证。

为什么要办网络视听许可证?

网络视频服务正向跨平台、多屏幕、全媒体的大融合时代迅速迈进,网络视频受众也从内容的接受者变成了参与者、体验者,甚至是创造者。为了规范直播平台合法经营,《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未取得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的企业及单位不得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业务范围内的相关业务。

网络视听许可证申请条件是什么?

1)依法设立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公司,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2)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

5)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或专业背景。

6)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技术方案。

7)符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