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天津ICP互联网经营许可证申请

一、天津申请ICP证的受理单位:天津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二、天津申请ICP的法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三、ICP申请的实施主体:天津通信管理局(内增值电信业务)
四、代办申请天津ICP互联网经营许可证的材料(天津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天津ICP,天津ICP经营许可证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表 ,如申请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ICP经营许可网站)业务,则还需填报互联网信息服务申请登记表.
(二)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
(四)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
(五)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六)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七)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八)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九)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ICP经营许可证 ).
(十一) 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具备相应的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并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留存复印件),必要时到现场审核.
(十二) 网络与信息安全承诺书 (见本站下载).
(十三)通信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五、代办申请天津ICP许可证的条件(天津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天津ICP,天津ICP经营许可证
(一)经营者为依法在天津设立的公司.
(二)开展ICP经营许可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开展ICP经营许可证经营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天津拟申请ICP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六)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七)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新设天津公司除外).
(八) 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九) 服务项目属于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范围的,必须首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在此特指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网站)需提交本条款规定内容).
(十)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代办天津ICP互联网经营许可证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其它说明:申请经营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